kkk 发表于: 2004-6-23 3:50:00 |
给广慈医院论坛管理员的一封信 [原创]给管理员以及李院长(如有重复请删除一个) [原创]给管理员以及李院长 王小姐:您好! 虽然我是个不善言辞的人,但是今天跟您通话后,有些话我感觉不吐不快。
第一,对于您今天突然打电话给我,在我没有接到的情况下,让我的女朋友代为警告我的做法,我感到很不舒服,甚至很气愤。我觉得您的做法缺乏一个医务人员对病人隐私最起码的尊重。假设我的女朋友、或者接到电话的那个人不知道我的病情,您设想一下您这一个鲁莽的电话会给我带来多大的不便和伤害?这一点您为我考虑过没有?我的女朋友现在很为我担心,她不知道我在外面犯了多大的事情以至于被威胁告上法庭?相反,我觉得如果以后出现因为您这种莽撞的行为给我的朋友或者我自己带来上么伤害的话,我将一定向法院起诉追究贵院以及您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关于我发的帖子,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讲句句属实。当然,你们医院有自己的客观理由,但是这并不能成为阻止我发布个人看法的理由。关于您今天说的那个帖子,我觉得您在打电话的时候起码应该先问问我这是怎么回事然后再寻找解决办法,而不是一开始在我不知道所以然的情况下质问我“自己觉得无聊不?”!我觉得这样的待人处事的方法实在很不礼貌,不应该是一个从事外联工作好几年的女孩子所应该有的。
第三,关于我以后是否发布跟广慈有关的帖子、消息。正如我在电话里面跟您所说的,平心而论,我几个月没有上过你们的网站(除了最近发的那几个消息)、没有提到过你们医院(包括在其他论坛),就是想远离过去的这些不好的回忆。但是请明白,这是我自主的选择,而不是因为我以往说过的话有错误而采取的改正措施。同样,我也不能保证以后不把我遭遇的事实告诉别人,虽然我已经下决心要、而且已经基本上忘记和你们的这些经过了(如果没有接到您这个突然而鲁莽的电话的话)。刚才我通过搜索,找到了您说的那个帖子,我认真看了一遍,我认为没有什么说的不客观的地方。如果您认为这些字诽谤了你们,请上法院起诉我,正如您在电话里警告我女朋友的那样:“让我承担我应该承担的责任。” 我想我完全准备好了应付这样的事情。如果万不得已,我觉得咱们之间的事情公布到媒体上也是一个不得已的选择。至于在你们论坛上发短消息宣传另外一个论坛的事,因为那是你们的论坛,如果您不允许,我当人可以承诺不再发布此类广告。至于您说的两个论坛互做链接的事情,非常感谢您的好意,但是由于两个论坛成立的动机、类型差异较大,因此我觉得暂时就不用了。在此感谢您的好意。
第四,对您提出的我去西安的时候可以去广慈请李院长再次并免费诊断治疗的好意,我深感感激。但是给予我目前对这个病毒的了解,我已经不再相信什么“彻底治愈”的神话了。当然,如果有时间的话,能够和李院长再次进行一次交流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第五,我之所以对过去的事情感到不平就是认为我付出了代价购买你们的治疗,然而效果却远远没有你们承诺的好。前列腺炎的事情尤其如此。购药前,您亲口承诺(我记得很清楚,您当时是亲口告诉我的)使用30天中国灸“没问题”能好,结果后来却没有什么明显效果。当然我知道这个病很难治疗,如果您当时说的客观一些,保守一些,现在我就不能埋怨您了。因为有了这个承诺造成的心理落差,我的不开心、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应该可以被理解吧。
鉴于这封信里面有关于医院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所以请您一并转交李院长过目。
谢谢。原意于您进一步交流(但是再不要给我或者我的女朋友打电话了)。
尊敬您的
KKK555
刚才发现我的用户名已经被您删除了,我只好用KKK_登陆了,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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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 发表于: 2004-6-24 10:48:00 |
这封信我发在广慈的论坛,不一会儿就被删除了。我原来以为他们是可以与之交流的,现在看来,他们真的是不值得我与之争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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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菌 发表于: 2004-6-24 11:10:00 |
我顶。我也发了一封是讲解中国生殖器疱黑幕也是没多久就被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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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 发表于: 2004-6-24 23:07:00 |
是吗?可耻的广慈!把你的文章发到这里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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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guang 发表于: 2004-6-24 23:22:00 |
这种医院赚黑心钱,这些医生也不怕生儿子没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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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li1314 发表于: 2004-6-25 5:35:00 |
是你们不专一!还说那么多!看我只上这个论坛就没有你们的烦恼! 想不到KKK兄和病菌哥哥受了这么大的委屈!送你们两句名言:一.狗咬狗一嘴毛!二.狗咬人,但人不能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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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 发表于: 2004-6-26 0:52:00 |
就是那个论坛在欺骗朋友们我才建立的这个。没想到他们居然找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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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菌 发表于: 2004-6-26 10:24:00 |
那时候全靠KKK兄在那里讲了自己用药后的情况要不然我也送了5000大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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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 发表于: 2004-6-26 10:53:00 |
是啊,想起来这么多朋友受骗我就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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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子 发表于: 2004-6-28 8:13:00 |
深切体会。恨医生!!骗子。。(大部分)我现在卖给医生的车本来加1万我就要加他2万 。。。上次有个人买车送给一个我们重庆第三军医大学的。我想起就是气 所以索性加了他2万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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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 发表于: 2004-6-28 10:22:00 |
哈哈,你是卖汽车的阿?不过我不赞成这样的报复行为,这样只能让我们的社会成员彼此越来越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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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医生 发表于: 2004-6-28 11:11:00 |
哈哈,看来我转行了,我可没那么坏哦,我可否便宜一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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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 发表于: 2004-6-29 7:08:00 |
我作证,邓大夫可是个好医生。 另外,邓大夫,有的病友的问题麻烦您回答一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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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li1314 发表于: 2004-6-30 4:50:00 |
轮子,我支持你的行为!都说商人是奸商,不奸不就亏了吗!继续!医生还收红包呢!更黑!KKK兄不知道恨成什么样子还发扬风格呢!真是!轮子!继续!大家都支持你!劫富济贫!除暴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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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 发表于: 2004-6-30 9:43:00 |
我不是发扬风格,只不过长此以往,我们恐怕没有人可以信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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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li1314 发表于: 2004-7-1 3:46:00 |
信任是相对的啊!一个人不可能完全信任别人,也不可能完全不信任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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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 发表于: 2004-7-1 9:10:00 |
唉,话题太深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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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li1314 发表于: 2004-7-8 6:44:00 |
层次比较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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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 发表于: 2004-7-9 2:01:00 |
hehe, ni shi shen me ceng ci de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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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li1314 发表于: 2004-7-11 3:50:00 |
通常女性都比男性高一个层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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